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宜都鲟龙湾等第一批路外充电桩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宜都鲟龙湾等第一批路外充电桩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宜都鲟龙湾等第一批路外充电桩施工项目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08425368260527019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恩施龙船水乡、宜都鲟龙湾、水果湖项目、宝丰路项目,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宜都鲟龙湾等第一批路外充电桩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160kW/120kW直流快充桩、7kW交流慢充桩、配套箱式变电站/配电箱、电力电缆、电缆保护管、接地装置、监控安防系统、各类标志牌及土方开挖恢复,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1.5采购预算:1828252.02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缺陷责任期:自项目整体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段。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本项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国展中心东塔湖北交投大厦28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27-848802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84668376、13720303497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B4地块东塔栋28层(1)办号2802室
联 系 人:陈良
电 话:027-84880208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5月
|
资质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试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竞标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扫描)件。
注:
1、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书的验收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须提供应出具合同协议书、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章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信誉最低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供应商信誉声明”)。
|
人员 |
数量 |
要求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近3年担任过1项充电桩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施工(含变配电)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
1、证书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特征指标时,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3、供应商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