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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土地勘测定界 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3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福银襄十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土地勘测定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土地勘测定界

  标段名称: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土地勘测定界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522047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概况:

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改扩建工程(一期)起自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六里坪(枢纽)互通,向西采用新线扩容方案,经均县镇,郧阳区青山镇、茶店镇,止于柳陂镇,顺接G70福银高速公路十堰至商洛段。建设里程约39.5公里,其中新建复线段长37.9公里,改扩建过渡段长1.6公里;利用既有高速公路六里坪至柳陂段长约38.4公里,项目总投资85.365亿元。

1.4.2采购内容

   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307-420300-04-01-465965)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22〕1033 号),列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鄂政函〔2021〕22 号)。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完成全部土地勘测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并满足土地报批组卷条件的勘测成果资料,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68600.00元。所报各项价格应不超过相应的基准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服务期(交货期、工期自采购人提供征地图纸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524日至2026526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527093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

人:湖北交投福银襄十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77号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19-86196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电子邮箱:1282408826@qq.com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福银襄十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77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719-861960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6523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5年独立承担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工作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近5年是指202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中级技术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或地籍测量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中的“线形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及索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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