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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第1号补遗书
发布时间:2026-05-15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项目1号补遗书

 

根据《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服务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比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询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询比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

补遗书

一、目录中“注”调整为:

1.采购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3.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近5”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2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近X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

二、第一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调整为: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附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11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采购人:湖北交投外环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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