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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各供应商:
经研究,对 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配套工程精装修专业分包 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采购文件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做以下澄清说明:若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或审计,则提供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即视为满足财务要求。
采购人: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