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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智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昌首府项目邻里中心精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武昌首府项目邻里中心精装修工程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01425368260430082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武昌首府项目邻里中心位于2#楼1~3层,精装修面积约1215平方米。邻里中心精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天棚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防水工程、地面铺装、强电工程及接地、给排水工程、空调安装工程,开荒保洁、精保洁、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含税):2660162.32元。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最高竞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7计划工期:45日历天,预计进场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实际进场时间以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1.9其他:本项目紧邻周边居民区,现场施工全过程须严格管控施工噪声、扬尘及文明施工行为,全面落实环保降噪、防扰民等属地管控要求。项目涵盖拆除改造、消防专项工程、室内精装修、涂料专项施工、幕墙外立面工程、楼宇亮化工程、电梯及各类机电设备安装等多专业交叉作业,现场工序穿插密集、高危点位多,须全面排查并闭环管控各类安全施工风险。同时,所有进场装修用材必须符合养老场所专项使用标准,装修完工后同步完成全流程二次消防专项验收。整体工期节点刚性紧张,现场须强化统筹调度、压实施工力量、严控关键节点,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工交付。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
招标人:武汉智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铁机路与和平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808658080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赵艺媛、桂卓潇
电话:027-84668356、13947833312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518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7-87574920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6 年4月30日
采购公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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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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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还应附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等变更记录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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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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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 3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万元的装饰装修或改造项目业绩。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施工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3年是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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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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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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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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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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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提供以上人员清晰可辨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自2025年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以上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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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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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净利润均为正值; 若企业成立不足3年,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存续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