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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99425368260430037001
本项目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输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输配送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2个合同包,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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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车型 |
运距范围 |
含税最高限价(元/吨/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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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包(砂石骨料道路运输服务) |
砂石骨料 |
重型自卸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 |
50公里以内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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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骨料 |
重型自卸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 |
50-150公里 |
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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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骨料 |
重型自卸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 |
150公里以外 |
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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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2包(毛石毛渣道路运输服务) |
渣土 |
重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 |
50公里以内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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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 |
重型特殊结构自卸货车 |
50公里以外 |
0.38 |
标段名称: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输配送服务项目标段1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输配送服务项目标段2
标段编号:G99425368260430037001001
G99425368260430037001002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其他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若中标人未获得该安全考核合格证明,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提供该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若招标人决定终止合同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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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同1包选取5家单位为中标人共同承担运输服务,合同2包选取3家中标人共同承担运输服务,如中标候选人不满足相应数量,则只选取满足审查要求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hbjtsztz.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1号银苑写字楼A座17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97973339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徐雅洁、柯英
电话:027- 84668376、1592761262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街道白云大道银苑A座17楼
联 系 人: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722—3256609
举报邮箱:hbjtjjz09@126.com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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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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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2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注: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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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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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2包 |
投标人近3年(2023年4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材料运输业绩。 |
注:1、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项目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若提供的合同文件为单价合同,需附相关合同总额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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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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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3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