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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智谷产业园零星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河智谷产业园零星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孝感临空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天河智谷产业园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天河智谷产业园零星维修工程

1.2 采购编号:G01425368260429008001

1.3 采购内容及范围:零星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零星维修内容主要包含拆除工程、土建及装修、电气、给排水等系统日常维修维保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 采购预算三年总预算934095.16元(含税);

1.5 工期:三年,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9年5月31日。工期实际总日历天数与计划总日历天数不一致的,以实际总日历天数为准,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1.6建设地点: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孝汉大道以东、科创路以南;

1.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质量验收规范;

1.8 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51日至202657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5129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孝感临空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科创路智慧新城1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话:18671280370

采购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张欣、桂卓潇

电话:027-8466835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五组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交投大厦33楼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27-6957681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430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5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维修或改造工程业绩,或房屋建筑零星维修工程业绩,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做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筑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②供应商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

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提供以上人员清晰可辨的身份证、相关扫描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202510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以上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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