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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第三次双片式蓝牙OBU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20425368261106141001
本项目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第三次双片式蓝牙OBU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第三次双片式蓝牙OBU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了能够快速、稳定地做好ETC发行业务,拟对公司2026年ETC发行所需OBU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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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分项名称 |
数量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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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片式蓝牙OBU设备 |
100000 |
33元 |
1.外表定制,提供单台定制包装盒 2.五年售后服务 3.线上线下外观、形状、大小、包装需做明显区分,线上版本需要额外提供背胶一片 |
服务期:本次采购要求设备从下单至到货时间为15天,注重设备质量保证,每批次到货后留样10个OBU,按批次单独存放。
质量要求:需满足现行相关国标或行业标准、规范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3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由同一人办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注:1、办理CA数字证书时,申请人的电话或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属于“同一人办理CA”。2、CA数字证书邮寄地址异常一致的视为“同一人办理CA”)。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11 月 7 日至2026年 11 月 11 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月 27 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采 购 人: 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国展中心东塔湖北交投大厦5楼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027-695779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 84668376、15827595086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高速公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7-5018051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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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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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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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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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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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累计1万台ETC电子标签项目供货业绩。 |
注:1、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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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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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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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六)投标人信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