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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城公司环岛公园绿化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发布者: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智城公司环岛公园绿化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99425368261030127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智城公司环岛公园绿化保洁服务,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障该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项目运营的灵活性,方便项目管理,提升服务品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智城公司环岛公园绿化保洁服务进行投标人选定。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智城公司环岛公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清除枯死植株、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地被覆盖、植物修剪(乔木/灌木/绿篱/色带/草坪)、植物防护(防寒、防旱、防涝、防高温)等;保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广场、绿地内白色垃圾捡拾、果皮箱/垃圾桶、宣传栏/标识牌、公共厕所等保洁清扫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为:2073962.26元/年(不含税);其中单项限价:172830.19元/月(不含税)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单项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1年,具体合同履行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服务期到期后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2年)或者重新招标。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襄阳鱼梁洲环岛公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由同一人办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注:1、办理CA数字证书时,申请人的电话或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属于“同一人办理CA”。2、CA数字证书邮寄地址异常一致的视为“同一人办理CA”)。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智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3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27-84222598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赵艺媛、桂卓潇

电话:027-84668356、13947833312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号湖北交投大厦 33楼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27-69576811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11月2日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2025年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注:证明材料应附:2025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至少承接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物业服务(须含保洁服务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注:1、投标人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真实性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上述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时间要求:近3年,指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50周岁以下,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主持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物业服务(须含保洁服务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供应商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6年5月份以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未体现资格审查条件的指标内容及项目负责人本人任职的,则需附能够体现上述指标内容及任职情况的成交通知书或甲方证明作为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近3年,指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赵艺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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