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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检测公司武汉绕城高速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中心试验室建设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交通检测公司武汉绕城高速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中心试验室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交通检测公司武汉绕城高速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中心试验室建设采购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929042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武汉;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武汉绕城高速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中心试验室承担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化建设需求,完成试验室的建设及装修,满足工地试验室的工作需要,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限价(含税):988010.10元,采购限价(不含税):906431.28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交通检测公司武汉绕城高速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中心试验室建设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完毕完成货款支付之日止,具体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由同一人办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注:1、办理CA数字证书时,申请人的电话或身份证号码一致的属于“同一人办理CA”。2、CA数字证书邮寄地址异常一致的视为“同一人办理CA”)。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hbjtznjc.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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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豹澥镇新春村小林湾
联 系 人:陈旭
联系方式:158714576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18108648003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9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1068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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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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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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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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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承担过至少1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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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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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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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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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①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任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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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所载明的参保月份中,须至少包含自2026年1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的任意连续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