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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集团数据中心运维服务(2026-2027年度)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99425368261016040001
本项目湖北交投集团数据中心运维服务(2026-2027年度)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集团数据中心(一期)已于2026年1月30日正式投运,承载集团内部百余套重要业务系统。为保障数据中心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服务器及存储设备、业务应用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拟采购数据中心运维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资产维护、基础设施运维、网络及设备运维、软件及业务系统运维、数据中台维护、安全运维(不含等保测评与密评)、运维标准化与自动化建设等。本项目不含数据中心电费。服务期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交投集团数据中心运维服务(2026-2027年度)项目,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预算:含税金额379.53万元/年(含暂列金50万元/年)。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即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服务地点:湖北交投集团数据中心。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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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21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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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湖北省智慧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系人:周会卓
电话: 15871487003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卓潇、叶靓雯
电话:027-84668356
监管部门:综合办公室
地址:湖北交投集团6楼智慧研究院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7-8757482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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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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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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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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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 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化平台(或信息化系统)的集成或运维服务项目业绩。 |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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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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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企业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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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联合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 2.近 5年内曾担任过一个信息化平台(或信息化系统)的集成或运维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同时应提供 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人员任职情况,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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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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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叶靓雯(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