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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项目税务行政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海口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项目税务行政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 海口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项目税务行政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
1.2采购人: 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为解决我公司下属海口联投新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秀英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之间因土地增值税滞纳金征收引发的行政争议,现对该专项法律服务进行询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8 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1采购范围: (1)包括本案关于海口联投新海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秀英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之间的本诉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及反诉(如有)、执行阶段(如有)全过程诉讼服务;(2)案件处理过程中与税务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等各方对接沟通;(3)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实时向采购人反馈案件进展,并按照采购人内部制度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会商、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相关案件报告等工作。同时,配合采购人对案件处理的监督和考评。(4)与本案相关的其他需要供应商支持的法律事项;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开始至案件结案 ;
2.4服务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湖北省武汉市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地方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已进入湖北联投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所;(3)专职执业律师数量在50人(含本数)以上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法院裁决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件(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代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同一案件历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不重复计算。);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2)主办律师至少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有较为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经验;其中至少一名主办律师同时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3)庭辅人员不要求持有《律师执业证》,应具有税务、财务、行政法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实务经验,仅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单独出庭;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75号联投科技产业大厦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27-84238888
202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