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一流电网”古田一路电力通道工程交通疏解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一流电网”古田一路电力通道工程交通疏解(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一流电网”古田一路电力通道工程交通疏解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G0242536826092106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武汉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一流电网”古田一路电力通道工程交通疏解工作,工作内容包括:(1)古田一路(古田路-南泥湾大道)电力隧道施工期现状交通设施拆除,设置、维护和拆除临时交通疏导设施;(2)根据交管部门批复的交通疏导方案,组织安保人员在岗值守,维持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确保有序通行。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125.68万元。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最高竞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一流电网”古田一路电力通道工程交通疏解方案审批完成且工程正式开工起,至古田一路电力通道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止,计划工期13个月。
1.7质量要求:技术成果需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候选供应商或选择预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硚口区汇丰企业天地15栋2单元3楼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341965273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赵艺媛、桂卓潇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纪委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518室
联 系 人:中共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方式:027-8757492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9月22日
采购公告附录: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
企业业绩要求 |
|
供应商近 3 年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交通疏解工程的项目。 |
注: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近年类似业绩”后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审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 3年是指 2023年 1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企业信誉要求 |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等级要求 |
|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近三年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交通疏解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注:项目负责人应提供:①在本单位的注册证书;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原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人员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