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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红十字会鹤壁市红十字博爱校医室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发布者:河南投资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鹤壁市红十字博爱校医室项目一标段、三标段 

(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ZB/ZF-202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红十字博爱校医室项目一标段、三标段,招标人为鹤壁市红十字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标段主要为59所校医室装修装饰 、三标段主要为59所校医室购置医疗器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涉及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共 59 所公办中小学;

2.3  资金来源:捐赠资金;

2.4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控制价:1390962.19 元;三标段控制价:1208477.33元;

2.5  工期要求:一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三标段为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4日历天内;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三标段

一标段:鹤壁市红十字博爱校医室项目一标段装修装饰工程

三标段:鹤壁市红十字博爱校医室项目三标段医疗器械

2.8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项目需求;

2.9  质保期: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认可;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做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做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3.5信誉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企业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列入《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国家药监局 2021 年第 86 号公告)的除外);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信誉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上涉及的证件、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附进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北京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

4.4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开标/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西南角百汇大厦10楼开标室。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鹤壁市红十字会》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红十字会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392-3616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直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18739283013 

    箱:18739283013@163.com

监督部门:鹤壁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方式: 0392-319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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