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晋同(厦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文件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2 发布者: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晋同(厦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001

各供应商:

经研究,对晋同(厦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1.5信誉要求:

原条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无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

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原条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修改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

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八、(四)供应商信誉声明:

原条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有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

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八、(四)4-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原条款:供应商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修改为:供应商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及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是否有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5.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审价格条款中:

原条款经供应商书面确认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含税响应总报价

修改为经供应商书面确认算术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响应总报价

6.第三章评审办法,2.2.2条款:

原条款: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修改为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不含税价格。

 

 

            采购人:晋同(厦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6 8   11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