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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福银襄十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改扩建工程(一期)造价咨询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改扩建工程(一期)造价咨询项目
标段名称: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改扩建工程(一期)造价咨询项目
1.2采购编号:G03425368260807105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概况:
福银谷城至柳陂改扩建工程中全长 93.469 公里(按既有高速计)。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的六里坪至柳陂段,即一期工程,项目于六里坪镇呼北高速交叉点(六里坪枢纽互通)与既有高速分离新建复线,穿过六里坪镇,经郧阳区青山镇、茶店镇,于郧阳区柳陂镇以东设柳家河枢纽互通与既有福银高速汇合。里程长约 39.5 公里,其中新建复线长约 37.9 公里,改扩建过渡段长约 1.6 公里。一期采用新建复线方案,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老路段采用原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83亿。
1.4.2采购内容:
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改扩建工程(一期)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含征地拆迁、电力、通信、涉铁、油气、管道等)、设计、监理、材料、设备、服务(含保险、咨询、系统开发,施工监控,健康监测,试验检测,交工验收检测、科研等)等招标、非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复核、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材料设备询价和有关造价咨询及审核工作(不含全线交安、绿化、机电及房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预算的编制);
(2)审核并修订0号清单及0号台账;
(3)工程变更有关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或审核工程变更技术经济比选工作);
(4)新增工程计量子目的单价分析;
(5)工程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及配合竣工决算工作;
(6)配合计量验收、现场签证与见证工作;
(7)合同谈判、工程审计、诉讼及索赔等问题的咨询服务;
(8)造价成果资料移交。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87800.00元。所报各项价格应不超过相应的基准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服务期(交货期、工期):预计服务期1980日历天,其中建设期12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服务期至通过相关部门审计并竣工验收后结束,(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1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
采 购 人:湖北交投福银襄十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77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19-86196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电子邮箱:1282408826@qq.com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福银襄十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77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719-861960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56年8月7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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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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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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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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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承担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或高速公路独立互通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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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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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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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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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或高速公路独立互通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