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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03425368260708057001
本项目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根据门店拓展计划,2026-2027年拟规划拓展湖北省内服务区加盟门店共计26家,门店包含蜜雪冰城6家、老乡鸡6家、德华楼5家、肯德基3家、特产店2家、咖啡店4家。结合新开加盟门店人员配置,拟招聘门店外包全职员工139人,预计近两年人数保持不变。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劳务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人事服务、门店招聘服务、协调处理劳务人员突发事件以及与采购人的争议纠纷、用工风险、薪酬绩效管理等。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标段预算:本项目预算为18593500.00元(其中暂估价为17592700.00元,劳务外包服务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00元/人/月)。
服务期限(工期/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3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招标人:湖北交投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罗七北路12号金龙公馆综合楼17层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15002761800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84668376、13720303497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171449972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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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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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当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扫描)件加盖公章。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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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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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3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并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则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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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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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 资格审查资料中(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