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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清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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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XZ-JSGC202611SL-006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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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襄阳市清河防洪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许可【2025】2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河道堤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0306.92万元,本次综合治理河长49.04千米,治理范围为清河四桥以上干流河段。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9.91千米、新建护岸20.06千米、清淤疏浚32.22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11处,滚水坝水毁修复1处、防汛道路30.04千米、配套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 其他: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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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襄阳市清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11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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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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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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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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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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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4业绩要求: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3.1.5信誉要求:(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2)拟任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3)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监理员4名,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协议)。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 本次招标落实国家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次招标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详见《襄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襄财采发[20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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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6日至 2026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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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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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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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