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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6]1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
2、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3、项目规模:新建次高压管道4.6公里,新建1座调压站,改造1座调压站,配套建设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及其他公用设施。其中:改造猇亭门站,新增调压计量撬一座,近期规模2.6x10Nm3/h,远期规模5.2x10Nm3/h;新建三峡新材调压站,近期规模2.6x10Nm3/h,远期规模5.2x10Nm3/h;次高压管道设计压力1.5MPa,管径DN300,起点为猇亭门站,终点为三峡新材园区内,选用无缝钢管。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 EPC 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其中: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确定的红线范围进行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进行现场服务、对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承包人设计时需采取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合同金额,否则超过部分不予计量计价。
施工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施工图纸的城发门站改造及接驳、新建次高压燃气管道、新建调压站等内容,完成项目各项行政批复直至具备通气条件,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5、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20日历天内完成;管道施工、调压站及门站改造90天内完成;10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具备通气条件。
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要求标准:安全生产施工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设计(子项包含:公用管道GB1)。(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包括(公用管道安装GB1)。(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应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拟派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拟派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补充说明2中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所承诺内容应反映上述评审内容,否则不予采信)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财务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2023-2025年的平均利润均大于0(上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25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不应少于24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4日23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6月24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宜昌产投产业园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15171819133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B座1201室
项目负责人:李超、唐颖、曹曦
联系电话:1322727173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
电 话:0717-621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