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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屏山峡谷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屏山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ESHF-20251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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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512QT-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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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屏山峡谷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2-422828-04-01-739951(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宝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屏山村 建设规模:鹤峰县屏山峡谷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屏山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被动网工程、主动网工程、防护棚工程、危岩清排及加固工程、监测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及建设要求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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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负责,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安全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 合同估算价:25514063.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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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5514063.36元。其中工程费为20024514.44元,暂估价4546000元,暂列金943548.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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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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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根据《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鹤政务发〔2023〕4号)》,本项目①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公司“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等查询网站截图,改为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②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③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④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⑤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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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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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24至2026-01-1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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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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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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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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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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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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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