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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清湖片区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O)鹤峰县清湖片区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O)(ESHF-202610FJ-00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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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610FJ-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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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清湖片区市政管网建设项目(EPC+O)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6〕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翠谷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3.99%贷款:86.01%招标人为鹤峰县翠谷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燕子镇清湖片区 建设规模:鹤峰县燕子镇清湖片区敷设市政管网共计107.63km,其中:供水管网19.65km、雨水管网19.43km、再生水管网15.78km、电力管群18.24km、通信管群18.24km、燃气管网16.29km,高标准推进清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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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EPC+O)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运营及后续维护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2.2.1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配合招标人组织相关阶段方案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提供从项目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及时编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方案。2.2.2采购: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2.2.3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开展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审计等。2.2.4运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后,负责本项目全部市政管网设施、设备、系统的日常启停、巡检、保养、维修与校准工作,全面承担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职责,保障市政管网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98829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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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2.3.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882.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95.46万元,设计费用87.52万元。
2.3.2本项目履约期限84个月,其中建设期24个月(730日历天),运营期不低于60个月(自本项目建设完成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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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3.1.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5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包括已完工和在建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3.1.4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资格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履职要求: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职务;
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1人: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1人: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
④技术负责人1人: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取得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5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1.6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2023、2024、2025年度)并提供书面承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填。并提供书面承诺。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本公司“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等查询网站截图,改为由申请人提供书面承诺,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将作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理;
(3)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
(4)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5)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书面承诺。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4个。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文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和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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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21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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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9时 3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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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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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