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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入驻中科武大融合创新基地改造工程总承包(HBSJ-202603FJ-05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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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5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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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入驻中科武大融合创新基地改造工程总承包已由武汉大学以关于人工智能学院入驻中科武大融合创新基地改造工程总承包立项情况说明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武汉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珞狮北路和八一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地上四层、十三层~十六层,总装修面积为8019.71m2,其中四层为局部装修,建筑面积为 518.83m²,十三层~十六层各层建筑面积均为 1875.22m²。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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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相关工作。1、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等)、关键部位效果图(电梯厅、走道、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实验室、讨论区、公共开放区域等)、图纸审查工作等。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含:(1)土建工程:原部分墙体拆除、新建隔墙、新增普通开启窗和电动开启排烟窗等。(2)建筑平面布局及装修:平面布局调整、卫生间改造、室内墙面、地面、天棚整体装修改造等。(3)强电系统:改造范围内的低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配套的电缆电线、桥架、配电箱线槽、抗震支架、电缆接驳和设备安装的改造。(4)弱电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本工程范围内的综合布线系统、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门禁、入侵报警及巡逻等)、公共广播系统、能源监测管理系统、空调与通风控制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机房工程。(5)暖通空调系统:本工程范围内的空调系统包括多联机、空调管道的新建和排烟管道的改造。(6)消防系统:本工程范围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及声光报警系统、火警通讯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的改造。(7)给排水系统:本工程范围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自动喷淋灭火给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生活污废水排放系统的改造,部分设备设施的保护性拆除及二次利用。不包含:会议室、实验室、办公室音响和屏幕等设备(详见附件:不包含项),新家具的采购及安装。3、相关工作:上述所有招标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办理,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保修,竣工后质量缺陷整改,发包人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发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承包人须负责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发包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满足发包人交付使用需求。承包人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方面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20 合同估算价:1982.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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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总工期183日历天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纸审查及施工时间。施工图设计(含出具图审审核意见)完成时限要求为不超过45日历天,施工时间为不超过138日历天,未按时完成均按工期违约承诺金额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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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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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组织施工的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证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视为无效投标。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 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应截图)。无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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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11日至2026年04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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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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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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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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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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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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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