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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江南大道(卷桥河桥至将军路路口段)车道拓宽及人行道整治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6] 1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江南大道(卷桥河桥至将军路路口段)车道拓宽及人行道整治工程起于卷桥河桥,止于将军路,全长518米,道路设计红线宽32~33.5米,车行道宽度2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具体内容包括:优化道路线型拓宽道路北侧车行道,调整将军路与江南大道交叉口进出车道线型,新建绿道,改造排水设施,迁改或新建管线、交通标线标牌、照明及治安监控等设施。
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卷桥河桥至将军路路口段)。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6.1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各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 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 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 1 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 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2 投标人须上传以上所有人员2025 年 7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 2026 年1月20日至 2026 年2月9日 17 时 00 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交易智库一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2月10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会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定标方式:否。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 年1月20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5 号
联系人:盛竹迪
联系电话:0717-67600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 16 号东山康城二栋八楼807 室
联系人:何菁菁、盛夏
联系电话:1592696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