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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经开区联合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EPC)(JZSJ-202607SZ-037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607SZ-03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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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州经开区联合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荆州经开区联合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荆开经发[2026]2号)、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荆州经开区联合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荆开经发[20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对荆州市经开区联合片区范围内的排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中:新建沙岑路(豉湖路~货运铁路)、沙岑路(货运铁路~上海大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箱涵7.1km,其中1400×11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箱涵4.8km,2400×1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箱涵2.3km,新建雨水口568座;改造深圳大道、荆沙大道交叉口周边易涝点处排水管网3.4km,其中d300的钢筋混凝土0.65km,d500钢筋混凝土0.46km,d600钢筋混凝土0.54km,d1000的排水管网0.56公里,d1200钢筋混凝土0.51km,d1500的排水管网0.68km,新建雨水口272座;改造豉湖渠南路(深圳大道~上海大道)段易涝点处d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1.6km,新建雨水口128座;对三板桥、跃进、连心片区恒隆路、春风路、纬伍路、连心路、兴业路、新华路等11条道路现状d300~d1500雨水管进行混错接改造,长度约8.3km,其中d300的钢筋混凝土1.16km,d500钢筋混凝土1.49km,d600钢筋混凝土1.33km,d1000的排水管网1.83公里,d1200钢筋混凝土1.41km,d1500的排水管网1.08km,新建雨水口664座;增设智能终端感知设备100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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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荆州经开区联合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包括本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地勘、地形测量、管网排查物探)、设计(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直至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等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12380.28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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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发包人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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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市政排水防涝相关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项目总投资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要求:①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不低于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②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③担任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市政排水防涝相关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为总投资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4)其他人员: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市政工程专业施工员1 人、市政工程专业质量员1 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 人、标准员1 人、机械员1 人、劳务员1 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按规定配备专职,其余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 。 注: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所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若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2023年、 2024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7)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7)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申请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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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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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9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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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 |||||||||||||||||||||||||||||||||||||||||
| 8.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 0716-8271558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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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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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3.“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 ”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4.本项目采用“跨省远程异地 ”及“评定分离 ”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5. 价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工程计量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GB/T50500-2024、2024年湖北省现行预算定额及计价文件编制。 6. 价格调整方法: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7. 预付工程价款:合同总金额40% 8.进度款支付:勘察费:承包人提交完整勘察成果报告且项目正式开工(监理开工令为准)后支付7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30%勘察费。设计费:项目财政评审完成后,按财评核定金额核算设计费并支付至5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全部设计费。 建安工程费:实行季度进度支付,承包人每季度申报当期已完施工产值,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核确认后,支付当期审定合格产值的80%季度进度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 9.竣工结算及审计要求: 承包人提交完整、合规的全套竣工结算资料后,启动项目竣工结算及财政评审审计工作,最终结算总价以财政评审审定金额为准。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款支付至财政审定结算总金额的98.5%(已支付预付款、各期进度款全额抵扣),剩余1.5%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最终工程结算额根据审计部门审计意见确定。 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工程变更调价等所有价款调整,统一在竣工结算阶段一次性汇总核算。本项目所有款项支付以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具体细则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EPC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