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一、招标条件
2022年度兴山县榛子乡、黄粮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7-420526-04-05-31188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融资,招标人为兴山县兴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度兴山县榛子乡、黄粮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范围涉及项目位于兴山县榛子乡和黄粮镇,涉及黄粮镇黄粮坪村、金家坝村、界牌垭村、水磨溪村、店子垭村、后山村、户溪村、庙淌坪村、高华村、石槽溪村、火石岭村、仁圣村、公坪村、百城村,榛子乡和平村、板庙村、幸福村、石柱村、青龙村、青山村20个行政村。项目区范围内国土面积52055.8678公顷(78.08381万亩),整治面积3391.80公顷(50877亩),主要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导入与基础设施配套四大工程。
2.3 项目建设地点:兴山县榛子乡和黄粮镇。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
2.5 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 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各专业单项工程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安全检查合格等级标准(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合格标准等),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 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项目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证书上所载单位均为投标单位。人员要求如下(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 人: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分别满足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专业。
(3)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4)监理员不少于7人: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
(5)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实施内容组建相匹配管理机构,监理人员以满足实施内容相关专业人员分批进驻,但人员总数必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3.4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兴山县地区范围内。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并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应提供 2025 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项目总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兴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市民之家11楼
联系人:胡枫
联系电话:139977070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联系人:罗玉荣
联系电话:16671766809
十一、异议和投诉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6671766809、招标人电话:13997707068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17-2585151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