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峡口镇红山寺沟、刘草坡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5〕2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博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山洪灾害两处:峡口镇红山寺沟及刘草坡沟。其中:红山寺沟治理长度300米,新建护岸挡墙600米,新建拦砂坝1座,治理排洪沟800米,渠道硬化,洪沟清淤清障等;刘草坡沟整治山洪沟2097米,新建2条截洪沟共1466米,1座拦洪坝,护岸挡墙130米,新建座斗坪方向排洪渠1566米;修复排水涵576米,新建箱涵140米,涵管180米,并配套1座沉沙池及2座消力池,洪沟清淤清障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其中:
(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设计变更,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内容;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施工部分: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
2.4.履约期限: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发包人的期望目标。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项目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勘察方)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或地质类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 A 证、B 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施工项目负责人均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 1 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上传岗位证原件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上传水利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
1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2026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评委不予采信。(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比例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中存在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当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3日09时00分止。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市民之家(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3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6年6月23日09时00分-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6年5月2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兴山县峡口镇峡口居委会一组
联系人:梁祖涵
联系电话:138724751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博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栋1206室
项目负责人:李娇
联系电话:13707203816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707203816、招标人电话:13872475122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717-2586806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