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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学邻公寓建设项目(EPC)(ESSJ-202607FJ-00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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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607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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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学邻公寓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422801-04-01-29760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市龙凤镇方家垭口村恩施高中西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8114.98m2(约 12.17 亩),拟建设 3 栋高层公寓楼,总建筑面积约 24884.26m2,规划总户数 242 户,同时拟使用恩施高中闲置土地面积共 18172.00m2,配套建设地面停车场。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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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本次采用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具体详见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1.3.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 合同估算价:946617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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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2年
(2)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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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2)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接过1项类似建筑相关工程,包括 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包括已完工和在建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③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无亏损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承诺。)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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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08日 至2026年07月19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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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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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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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