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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EPC)(ESZZ-202607FJ-00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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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ZZ-202607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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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中心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标段(EPC)已由恩施州发改委以恩施州发改审【2025】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医院自筹。招标人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舞阳院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恩施州中心医院舞阳院区外科大楼进行改造,改造楼层为地上一层至三十一层及地下二层,改造总建筑面积60272.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装饰装修、结构加固、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智慧病区、医疗用气、适儿化、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室外维修等改造。项目旨在优化业务用房空间布局、改善住院环境、完善医疗配套设施、提升院感防控水平与智慧医疗服务能力,打造安全、舒适、高效、现代化的诊疗环境。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 EPC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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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一标段报批报建、房屋鉴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竣工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3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1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另外:施工图设计 7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174013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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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合同估算价:17401.38万元,其中设计费300万元,工程费 17101.38 万元。(2)缺陷责任期2年;(3)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或以甲方确定的范围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风险,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申请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3)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消防、电梯、装配式、绿色建筑、室外工程、园林景观等施工图设计(含全专业 BIM 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导视系统、信息化系统、医疗工艺设计等。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理基处、抗震支架设计、结构加固与项目周边基础设施(给排水、电、路、网络、通讯、天然气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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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4)类似业绩:申请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应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一)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1项施工类业绩(含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中的施工部分、施工总承包等,下同);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提供1项设计类业绩(含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中的设计部分、工程设计等,下同)。
(二)若以独立投标人形式参与投标的,该独立投标人须同时提供1项设计类业绩和1项施工类业绩。
(三)前述业绩须满足以下规模要求:单项合同额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设计类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为准。
(5)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担任过单体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米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体现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身份,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⑥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5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025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网站的查询截图。
(6)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1.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足额履约资金实力,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2)若企业成立不足3年、无完整年度审计报告,可提供以下任一替代材料(本项目预付款金额为5000万元):
① 开户行出具3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足额覆盖预付款金额的存款证明;
② 银行出具等额于预付款额度的授信意向函;
③ 正规担保机构出具本项目预付款担保意向函,承诺中标后开立足额预付款保函。
2.配套承诺(申请文件需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申请人书面承诺:投标及履约期间,企业核心经营账户无大额司法冻结、无新增重大被执行债务;若隐瞒负债、冻结、执行情况,自愿作废标/取消中标处理,赔偿招标人全部预付款损失。同时承诺中标后将在湖北省恩施市开设共管账户,与招标人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共同管理。
(7)信誉要求:申请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8)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价格竞争定标法:最低投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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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02日 至2026年07月13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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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09 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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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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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人数不得少于9人。本项目限定为15家,有效申请人不足限定家数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若出现申请人评分相同造成推荐数超过推荐上限,评分相同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申请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