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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施工监理(HBSJ-202508GL-081003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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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8GL-08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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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省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汉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位于汉江中下游,上起碾盘山枢纽,下至兴隆枢纽,流经钟祥、沙洋、潜江、天门四个县市,全长112km 建设规模:工程航道建设等级为Ⅱ级,通航2000吨级货船及20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双排单列船队,设计航道尺度:3.0m×75m×550m(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9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航道工程(整治、疏浚及护岸工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绿色航道服务区工程、航道维护设施工程、生态工程)等内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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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土建施工 TJ-01 合同段(直河口至狮子口滩段)、TJ-02合同段(任家滩至杜家滩滩段)、TJ-03合同段(新河口至库区滩段)、TJ-04合同段(疏浚工程)、TJ-05合同段(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相应的安全、水保、环保工程、航标工程、航道管理与维护船舶采购和桥梁防撞工程施工监理,配合招标人做好交、竣工验收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6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3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交工验收阶段)15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74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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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由投标人自行组建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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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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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与本项目对应工程(TJ-01、TJ-02、TJ-03、TJ-04、TJ-05标段)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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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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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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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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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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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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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等级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但其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成立以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少于1个完整年度的不予认可)满足对应年度财务状况最低要求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财务最低要求规定。(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
注:1、近10年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业绩证明材料满足下列之一: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 ②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b.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
注:1、近10年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2025年7月份以来(含)任意连续三个月)扫描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b.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 4、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 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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