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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香口乡蔬菜基地建设项目(EPC)(HBYX-202512QG-01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5:25: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香口乡蔬菜基地建设项目(EPC)(HBYX-202512QG-01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512QG-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香口乡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9-420322-04-01-5613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惠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19%贷款:69.81%招标人为郧西县惠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郧西县香口乡,涉及八亩地村、上香口村、下香口村等3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2795亩蔬菜基地,其中大棚种植面积为2750亩、露天种植面积为45亩,主要完成基地内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配套工程,同时完成基地周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 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郧西县香口乡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0
合同估算价:20350.48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注:类似施工项目是指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3)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4)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7)投标单位应提供拟派人员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惠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车家沟三组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南正街103号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600
联系人:
彭宅发
联系人:
徐铝鑫
电话:
15342716158
电话:
0719-60905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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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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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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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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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5年12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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