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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医共体中医医院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项目(EPC)十堰市郧阳区医共体中医医院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项目(EPC)(HBYY-202608FJ-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16:18: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医共体中医医院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项目(EPC)十堰市郧阳区医共体中医医院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项目(EPC)(HBYY-202608FJ-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608FJ-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医共体中医医院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项目(EPC)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5]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风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272.18㎡,建设养老床位199张。其中拟改建原敬业楼3753.3㎡、原医养中心5518.88㎡为养老用房,配套养老管理信息化、养老服务设备设施器材、新建电梯及室外康复活动场地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专项设计及协助图纸审查)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如下:(1)工程设计:负责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图纸审查等工作;(2)采购(如有):负责经批准的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工作;(3)工程施工:按经审查通过的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及安装等工作;(4)负责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相应工作和服务全面负责,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15
合同估算价:3992.57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且均须具备有效的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均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投资估算金额达到25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5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5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其他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风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牧场沟村一组、三组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九堰路轮胎北村18幢2-1-2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陈军
项目负责人:
李俊
电话:
 15098087930
电话:
156295050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股)
地址:
郧阳区城关镇中心巷8号
电话:
0719-7224333
传真:
0719-7224333
邮政编码:
442500
2026年08月13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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