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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沙市校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沙市校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607FJ-04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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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607FJ-04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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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沙市校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与改革局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沙市校区改造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三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工农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校区校舍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5000平方米。技改内容包括建筑物室内墙面粉刷翻新、卫生间设施维修修缮、建筑外立面喷漆涂装;室外实施运动场面层修补、绿化苗木补种、人行道破损修复、园区道路黑化摊铺、围墙整体粉刷翻新等提质改造工程,无新增用地及建筑面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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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1)本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本项目建设全过程涉及的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直至通过审查、验收、备案等。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上图入库),上述内容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文件;(2)本项目施工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建设内容,包含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质保期内保修相关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下达的建设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7719.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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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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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
3.1.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组织施工的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④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土建施工员1名、土建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标准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3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⑥项目班子全部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不得相互兼任(本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其他人不得兼任),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至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⑦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拟派人员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1.4 近5年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单项合同指设计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项目总投资额或工程费用,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设计业绩、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为合同约定项目建筑总面积。)。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三年内合并重组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重组或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
3.1.6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或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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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1日至2026年07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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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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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展“一网通投 ”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 ”修改方式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 (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 7月15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 ”修改方式 5.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 5日 08 时 30 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投标人选择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注册后,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以及制作和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服务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3)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 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 电话:400-9980000 。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 、15921121850 。(5)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 ”及“评定分离 ”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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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 0716-8271558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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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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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