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秭归县九歌城片区5G智慧农场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511-420527-04-01-297512,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优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1 项目名称:秭归县九歌城片区 5G 智慧农场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
2.2 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村郭家湾
2.3 建设性质:新建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19.38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场地清理、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护坡工程、进场道路工程等。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8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及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或C3证)证书,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3.7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施工现场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 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申请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上传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宜昌市 · 秭归县)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17时30分至2026年1月2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
招 标 人:秭归县楚元优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
联 系 人:向昊
联系电话:13997688105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 系 人:周春玲
联系电话:1517189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