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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大柳树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 16:54: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大柳树水库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水利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远安县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远安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远安县大柳树水库工程位于九子溪滚水坝上游约100米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导流兼冲砂(放空)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边坡工程、交通工程等。(1).挡水建筑物。坝型采用常态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47.5米,最大坝高34米,坝轴线长63.1米,坝顶宽5米。坝基固结灌浆采用梅花形布置,孔距为3米,排距为3米,孔深5米。大坝左、右岸接触灌浆采用预埋管法,层间距2.5米,梅花形布设灌浆管。帷幕灌浆采用单排布置,孔距2米,深入吕荣值q<SLu的相对不透水层不少于5米;(2).泄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为开敞式无闸控制溢流表孔,溢流堰采用WES实用堰,堰顶高程139.5米,总净宽33米,共2孔,单孔净宽16.5米,采用挑流消能,下游设C30钢筋混凝土护坦,长30米,厚2米;(3).导流兼冲砂(放空)建筑物。导流兼冲砂(放空)底孔布置在右岸非溢流坝段,由进口段、竖井闸室段、无压箱涵段组成。进口段长2.7米,底板高程为117米,采用喇叭口型;竖井闸室段长7.5米,孔口尺寸为2.5米x4米(宽x高),设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无压箱涵段长20.5米,孔口尺寸为2.5米x4米(宽x高);(4).取水建筑物。取水管进口设拦污栅,进口底高程为128米,采用直径0.8米钢管,穿出坝体后接入闸阀控制室。生态流量管布置于取水管右侧,进口底高程为117米,采用直径0.6米钢管;(5).边坡工程。永久边坡采用锚杆加固,锚杆长6米,间排距2米,呈梅花形布置,坡面挂网喷0.1米厚C20混凝土;(6).交通工程。新建上坝道路均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长0.35千米,路面宽4.5米,上铺0.25米厚C25混凝土,下设0.2米厚碎石垫层。
  2.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9118671.88元。

  2.4 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北门村。

  2.5 工期:72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 A 证、 B 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 1 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 (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为准)
  3.8 投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9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 ,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27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6日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 ”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 30 分钟)。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标准(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远安县)网上发布。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26 年5月2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远安县)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中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相关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水利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联系人:杨鹏

  电   话:199072030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项目负责人:向芸芸

  电    话:0717-3773515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0717-3773515,招标人电话 :19907203011

  行政监督部门:远安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717-3815565

  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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