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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0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ESLC-202605G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22:28: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50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ESLC-202605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605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0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湖北省交运输厅以鄂交发〔20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G350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全长54.285公里,二级公路。具体设计段落为K0+000-K55+404。主要建设内容为护栏23102m,标志牌231块,标线3965.5平方米,道口标柱10根,轮廓标1706个,线形诱导标280块等。总投资约1493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7
  合同估算价:13392653.77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5-07至2026-05-2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朱灵芝   异议联系方式:0718-7386628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正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清江大道166号   代理地址:利川市华盛大道12号
  招标人邮编:445400   代理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何剑   项目负责人:朱灵芝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82505   代理联系电话:0718-738662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滨江北路文化传媒广场12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吴杰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2925
2026年05月06日
  附录:





异议联系人

朱灵芝

异议联系方式

0718-7386628

备注

/

招标人

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

利川市清江大道166号

招标人邮编

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

何剑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0718-7282505

招标人电子邮箱

/

招标人网址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代理机构

湖北正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利川市华盛大道12号

代理邮编

445400

代理联系人

朱灵芝

代理联系电话

0718-738662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

利川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吴杰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

利川市滨江北 路文化传媒广场12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718-7282925

 

2026年 05月06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企业应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国家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20222023202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新成立公司可据实发生提供报告)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于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或公路工程(包含新建、改扩建、路 面修性工程任意一项)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需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1、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重点监管对象”;③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人应在上述网站中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之后;

2、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4、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5、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6、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注:第 1条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第 234567 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④近五年内(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或公路工程(包含新建、改扩建、路面修复性工程任意一项)施工业绩(合同内容需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项目经理;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有效证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2、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提供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 2025 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如是退休返聘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安全员 1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注:提供相关证书及 2025  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如是退休返聘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

注: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   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 8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 9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无。


附录 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无。


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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