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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HBJY-202605FJ-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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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JY-202605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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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604-421221-04-01-98625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嘉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嘉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贝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嘉鱼县开发区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游仕仁路北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00 亩,总建筑面积28389.30㎡;对原有25000 ㎡现有建筑改造再利用 ,翻新原有办公楼,新建甲类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罐区、环保设施、动力车间、中控及机柜区、配套公用工程等,满足电子化学品生产环境要求。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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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 工程总承包模式,投标人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及 20 年专业化招商运营维护实行全过程总承包,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保、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完成项目详细勘察,出具满足设计及审查要求的勘察成果。设计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符合可行性研究范围内化工园区标准。2)采购与施工工作: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设备材料采购、原有建筑拆除、土建施工、机电安装、环保及安全设施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及缺陷修复; 4)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5)20 年运营服务:负责园区招商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招商费用包含在工程利润里,招商对象符合园区上位规划,符合化工园区主业方向)。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30 合同估算价:52375.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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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 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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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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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①勘察资质和②设计资质和③施工资质④运营公司;其中①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组成):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运营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④运营负责人:具备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经济、机电、市政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经济师、物业相关岗位有效证书;⑤相关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相应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各成员自由商定;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按照其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完成的,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资质来确定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四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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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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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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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行业监管部门名称: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31号 联系电话:0715-6354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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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1、综合评估法;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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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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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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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