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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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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C-202605SL-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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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蕲发改审[2025]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建设规模: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近期(2030年)规模10万m3/d,远期(2035年)规模15万m3/d。包含取水工程、原水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清水输水管道工程及智慧水务,净水厂厂址位于大同水库副坝东北侧,距离副坝直线距离约300m。其中,取水工程:以大同水库为水源,包含取水泵船、摇臂输水管、托管浮体及栈桥,土建规模按远期15万m3/d一次建成,设备近期安装10万m3/d,远期再安装5万m3/d,近期工程已实施;原水管道工程:原水管道按远期规模15万m3/d一次建成,新建1根DN1200原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已实施;净水厂工程:近期规模10万m3/d,远期再扩建5万m3/d,部分构(建)筑物按远期15万m3/d 规模一次建成。清水输水管道工程:包含清水输水主管和支管,清水主管自净水厂至漕河镇总长约62.5km,近期一次性实施;清水支管沿线覆盖乡镇水厂及部分农村水厂,按近、远期分期实施。智慧水务:包含物联感知体系建设、IT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平台建设、数字孪生展示平台和智慧水务中心建设,按近、远期分期实施。 其他:项目近期工程分阶段实施,近期一阶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净水厂工程:近期规模10万m3/d,远期再扩建5万m3/d,部分构(建)筑物按远期15万m3/d规模一次建成。(2)清水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至刘河镇清水主管,总长约39.3km,清水支管工程覆盖檀林、文楼、花园、青石、桐梓、温泉、石鼓冲、刘河、高潮水厂共计9座乡镇水厂,总长约58.61km。(3)智慧水务工程:近期一阶段工程覆盖范围内的智慧水务工程,具体包含物联感知体系建设、IT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平台建设、数字孪生展示平台和智慧水务中心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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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不含已实施工程部分)初步设计(含初步勘察、测量、初步设计)、近期一阶段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工作;(2)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近期一阶段工程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参考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工程总包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4)运营工作:运营内容主要包括设施设备、质保期之外的厂区设施设备、厂内外管网的维护和保养、工艺流程的管理和调整、生产作业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水质检测和监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等方面,保障饮用水的质量和供水量,保证水厂设施、厂内外管网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最大限度地发挥设施的效益,并且确保水厂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负责对已建成的取水工程、原水管道工程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水源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10 合同估算价:55390.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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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履约期限包括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计划工期810日历天为建设期计划工期,实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合同工程验收止。运营期为5年,运营期起算时间为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出水连续达标3日,发包人批准商运后进入运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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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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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④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满足①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工作分工满足②至④资质条件。(2)人员资格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提供);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④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工作分工分别拟派上述人员,并满足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其中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建设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业绩(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负责人(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投标人自行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满足①和②要求,联合体应满足③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最多允许4家单位组成(其中,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招标文件下载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2)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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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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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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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异议应按照平台要求提出,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27-65390706,传真:027-6539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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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施“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bbidcloud.cn/qichun/)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www.hubeihuaao.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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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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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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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