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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一体化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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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NZ-JSGC202511SZ-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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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一体化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25]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南漳县 建设规模:对南漳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的14处垃圾中转站、大件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更新改造,扩建垃圾初级分拣车间2800平方米,扩建垃圾分类处理厂13800平方米,更新配置全自动分拣设备14套、垃圾转运车30辆、小型垃圾收集车280辆、1500个收集箱体和收运桶,生活垃圾分拣处理系统设备8套,完善全县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系统,使全县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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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①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中的发展大道垃圾分拣中心、经开区垃圾分拣中心、九集镇垃圾分拣中心、板桥镇垃圾分拣中心、长坪镇垃圾分拣中心等5个垃圾压缩站的工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②承担南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一体化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的全部施工图纸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全套施工图纸。③实施垃圾转运车、吸污车、大件垃圾收集车、洗扫车、挂桶车、挂桶车、小型电动冲洗车、小型电动垃圾收集车等各类车约250辆,水平式垃圾压缩箱约20个,垃圾桶约1000个的采购。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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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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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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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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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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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1.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1.4 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EPC及PC等)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协议书 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2)投标人提供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提供相关业绩均可)3.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以上第1-4、7项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第5、6项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投标人未按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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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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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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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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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