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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4丹江口油坊坪至郧县长岭段五座桥梁项目建设(HBYY-202201GL-001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5:04: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304丹江口油坊坪至郧县长岭段五座桥梁项目建设(HBYY-202201GL-001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201GL-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4丹江口油坊坪至郧县长岭段五座桥梁项目建设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交文[2026]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方案起点位于郧阳区万家坪村,与丹江口段终点顺接,路线自起点向北沿泗河展线至廖池村,然后沿山岭展线,到达本项目终点位于郧县长岭,与郧十高速长岭互通连接线天马大道平交,路线全长20.503公里。本次共包含五座桥梁881米/5座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方案起点位于郧阳区万家坪村,与丹江口段终点顺接,路线自起点向北沿泗河展线至廖池村,然后沿山岭展线,到达本项目终点位于郧县长岭,与郧十高速长岭互通连接线天马大道平交,路线全长20.503公里。本次共包含五座桥梁881米/5座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01
合同估算价:6967.00万元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131号
地址:
郧阳区郧城花园小区15栋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李光明
项目负责人:
周红
电话:
13908278556
电话:
0719-750623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131号
电话:
0719-7239191
传真:
0719-7239191
邮政编码:
442500
2026年08月31日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从

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相应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指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业绩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文件

注:1、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的除外)、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以上述指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以上述指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在近三年内(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过(死亡)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涉嫌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挂靠资质、出借资质、违规挂证、非法分包、转包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处理等的;

(8)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未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投标活动中涉嫌违规操作等不良行为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清退市场的;

(9)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注: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级)。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无法调离的在岗项目;如若该人员当前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应出具书面承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该项目经理可及时从原有在建项目撤离,全程驻场履职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1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B证可以使用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依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系统)打印的网页版(证明)为准);

3、公路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4、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桥梁工程师

1

具备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测量工程师

1

具备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质检工程师

1

具备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工程师

1

具备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专职安全管理员

1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交安C类证书。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C证可以使用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依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系统)打印的网页版(证明)为准);

3、公路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4、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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