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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保利和寓光谷中心二店(关山村城中村改造K26地块项目C座)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511FJ-25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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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11FJ-25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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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汉保利和寓光谷中心二店(关山村城中村改造K26地块项目C座)装修项目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10-420118-04-02-5162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星盛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市星盛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以西、创业街以南 建设规模:关山村城中村改造K26地块项目C座13-23层、25-35层、37-44层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区域总建筑面积为49886.98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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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关山村城中村改造K26地块项目C座13-23层、25-35层、37-44层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包括建筑设施拆除、改造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设计范围内装修装修、安装工程施工、货物材料与设备采购、调试、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5 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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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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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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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或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或筑面积不低于 4 万平方米的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 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万平方米的装修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 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 万平方米的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书(如有)、合同等证明材料)
3.1.4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②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 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4 万平方米的装修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名字,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还需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但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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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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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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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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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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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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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