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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车间改造项目设计(HBSJ-202608FJ-16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1 20:19: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车间改造项目设计(HBSJ-202608FJ-16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8FJ-16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车间改造项目已经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红安卷烟厂2026年拟建项目的批复》(鄂烟工〔2026〕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建设规模:改造西楼工房及综合库相关区域,满足10万箱/年的生产要求:(1)工艺改造内容。配套1条2000kg/h的混丝加香线非烟草专卖工艺设备,包括带式输送机、计量管、电子皮带秤、红外水分仪及支架、往复式带式面料机、烟丝装箱及人工喂料设备等。(2)土建改造内容。改造西楼工房一层为卷包生产区,改造建筑面积约7912㎡;改造西楼工房二层南侧为混丝加香区,改造建筑面积约2670㎡;改造综合库一层西侧区域为辅料平衡区,改造建筑面积约550㎡。(3)公辅配套设备设施改造 配套改造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供配电及照明系统、空调、排烟、排潮、除尘系统、空压系统、真空系统、工艺冷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4)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绿化景观等设施。(5)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设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对红安卷烟厂车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通过湖北中烟公司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纸详细设计(含施工图强审)通过湖北中烟公司备案、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协助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有关事项等。本项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土建改造工程,包括西楼工房一层卷包生产区域、西楼工房二层南侧区域及综合库相关区域的建筑、结构、消防、装修等改造设计;公辅配套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包括给排水、供配电及照明、暖通空调、排烟排潮、除尘、压缩空气、真空、工艺冷却水、综合管线等公辅系统配套设施设计;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综合管线、道路、绿化景观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不属于本次设计范围的内容:本项目工艺改造部分(包括混丝加香线、卷包设备生产线及相关工艺设备选型、工艺布置、工艺管道及工艺专项设计等内容)不属于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由招标人另行组织实施,但是将加香线非专卖设备和烟丝装箱机(由烟机设备商提供图纸资料)归纳进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烟机设备项;中标人应结合工艺设计成果做好相关接口条件预留及专业协同配合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15。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提供初步设计电子版初稿,初步设计经湖北中烟批复后30日历日内提供电子版施工图纸初稿(同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15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强制审查和强审后图纸的修改。因招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审核或备案手续,招标人顺延设计周期。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投资估算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者设计费19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设计(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及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页)、至少一张对应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等予以证明。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注册证书及最近6个月内(2026年2月-7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红安卷烟厂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8400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负责人:
万经松、贾新龙、周宇
电话:
0713-5243492
电话:
027-872736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hachyy@ha.hbtobacco.cn
电子邮件:
72742730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红安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建设大厦
电话:
0713-5185466
传真:
0713-5185466
邮政编码:
438400
2026年08月11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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