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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主院区锅炉房改迁工程(热源系统管网EPC 项目)(HBSJ-202505FJ-114003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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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5FJ-114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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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主院区锅炉房改迁工程(热源系统管网EPC 项目)已由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420103-04-01-2730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 建设规模:根据医院规划,本项目为主院区锅炉房改迁工程配套工程。原有锅炉设备为蒸汽锅炉,通过蒸汽管道运送至各楼栋负责热源供应,其中生活热水及采暖空调热水由送至各楼栋的蒸汽经汽-水换热后送至各楼层,消毒供应、药剂制剂、食堂等工艺用汽为直接供应。因医院发展需要,锅炉房需异地新建,购置7台冷凝式真空热水锅炉及2台冷凝式承压蒸汽锅炉(本次不包含)保障医院热能供应,生活热水及采暖空调热水由送至各楼栋的热水经水-水换热后送至各楼层,消毒供应、药剂制剂、食堂、洁净空调加湿等工艺用汽为直接供应,新门诊18-23层、内二、健保楼、综二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提供生活热水的供应,综二并入临近的内科综合楼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本项目只包含配套管线施工)。本项目包含空气源热泵机组及配套设施、地下室空调换热设备及管道、地下室生活热水换热设备及管道、院内热源管道铺设、锅炉房内热源管道及配件、相应的管线改迁及保护、原有院内热源管道拆除及配套,及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涉及到内科综合楼、内一、健保楼、综二、内二、新门诊、外一、外二及职工食堂、营养食堂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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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热源系统管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机电安装配套的建筑结构加固、电气、暖通、给水排水、压力管道安装等施工以及建设项目涉及的设备(物资)采购等内容;1)设计部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为依据进行优化设计,完成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实施,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及费用编制,为发包人提供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等。 2)施工部分:完成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采购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湖北省、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3)采购部分: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管件等采购、运输、保管以及管道的打压、试验、调试、吹扫等相关施工作业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见附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 合同估算价:326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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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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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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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级及以上)【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新证】;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GC2级及以上资质【新证】;
3.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任一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近 3 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近 3 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及1个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经理,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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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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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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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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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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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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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