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金亚·南山遇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6:25: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亚·南山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进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2305-420506-04-01-359633),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73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028.97平方米,规划建设6栋高层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容积率2.233%,建筑密度14.9%绿地率30.30%,停车位71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8个,地下停车位684,总户数643户。

2、项目建设地点:发展大道延伸段与平云四路交汇处

3、招标范围:该项目电梯(共12部)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内年度维修等。(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4、工期控制目标:6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3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控制目标:电梯产品满足国家现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①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 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 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 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为 B 级及以上)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 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安装、修理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 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 客电梯)。

4)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 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①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②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则该维保单位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安装、修理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 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签订的维保协议书(售后维保)。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上述所有人员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

6)投标人所投所有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7)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投电梯设备必须满足土建现场完成情况的要求,若不符合则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122日至20262223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227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423)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ylweb/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36号

联系人:李超群

联系电话:13469845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湖路25号A区13号楼2单元5楼

联系人:张盼、罗克娇

联系电话:15997575775

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话:0717-7200518

综合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话:0717-7822896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