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一期)一铁佛寺北片区风貌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6FJ-036003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铁佛寺北片区风貌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12-420602-04-01-81523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襄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利用项目(一期)—铁佛寺北片区风貌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北。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襄阳襄城区,东至西护城河、南至檀溪大道、西至铁佛寺路、北至滨江大道,以古城游客中心为核心,兼具餐饮、文创售卖、文化展厅等多种配套功能的西护城河特色滨水休闲街区。总建筑面积为21818.13㎡,其中地上面积8060.4㎡、地下面积13757.7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题文化体验组团、配套服务组团、游客服务组团、地下车库及景观绿化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铁佛寺北片区风貌整治项目(一标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竣工联合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建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电气、给排水、智能化与安防、城市家具与标识系统等。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主要内容:铁佛寺北片区风貌整治项目地下停车库、建筑1(主题文化体验组团)、建筑2(配套服务组团)、建筑3(游客服务组团)及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主要内容:铁佛寺北片区风貌整治项目120急救中心既有建筑改造及配套绿化工程总承包。本次为一标段监理招标。 计划工期:1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20 合同估算价:1564600.00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同时符合合格标准和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企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①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②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③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出具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2)监理人员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少于1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执业),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教育证书;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执业),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教育证书;③监理员不少于3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教育证书。 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则须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月11日00:00至2026年8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6年08月10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