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1FJ-078002001 |
||||||||||||||||||||||
| 1.招标条件 | ||||||||||||||||||||||
| 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关于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襄经开经发﹝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东侧为红星路 。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0004.54㎡,地上总建筑面积106085.66 ㎡,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173968.1㎡。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共有11栋建筑单体,包含6栋丁类厂房、2栋丙类厂房、1栋综合楼、1栋配套用房及1栋门房总计容建筑面积173968.1㎡。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所有工程及水电接入工程(含临时水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维护保修阶段的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4 合同估算价:1757203.89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企业资格:①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中);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8)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⑨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 人员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 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出具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人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3)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不少于 3 人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②具有省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监理员不少于4人,具备监理员培训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所有拟投入监理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缴纳月份为 2025年 5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00:00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12月24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