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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X1120260630001P | ||||||||
| 报建名称: | 问津大道东延长线工程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9301217313390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问津大道东延长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新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问津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程星 | 招标联系电话: | 13006360580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必航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207151526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为本工程提供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包括(1)全专业及各专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包含设计相关现场服务工作;(2)完成施工工作内容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预算全面负责。实际合同范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1464.113760 | 立项批准文号: | 新发改投〔2026〕47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54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合格制)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9-30 20:00 ~ 2026-10-10 20: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11464.11376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网上递交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问津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3.1申请人应具备 3.1.1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资质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①②同时具备。 3.1.3业绩:申请人近5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项目除外))具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1364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3.1.4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且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格式自拟);③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担任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1364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业绩、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项目除外)。 3.1.5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且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格式自拟) 3.1.6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1.7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2其他要求(含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详见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3.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 | ||||||||
| 备注: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