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
十堰市郧阳区东岭大市场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十堰市郧阳区东岭大市场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Y-202603FJ-00900100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YY-202603FJ-009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东岭大市场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6]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泽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郧阳区东岭大市场进行更新改造。具体为:(1)房屋改造工程。改造房屋主体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包括拆除违规搭建,铺设地板砖,墙面粉刷,吊顶天棚,门窗安装,以及水电及消防改造等。(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铺设沥青地面5930.7平方米,人行道铺装3137.84平方米,铺设雨水管网543.48米、污水管网549.57米,新建路缘石807.3米,安装路灯12盏,购置垃圾箱21套和监控设备8套,以及建设道闸、升降桩、标志标线、电力电讯等配套设施。具体施工内容依据最终审定的施工图纸、方案、工程量清单及书面通知的事项为准。 其他:无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规模内的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0 合同估算价:1584.40万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5 年,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①合同投资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合同投资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合同投资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注: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四)①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注:根据鄂建设规〔2021〕2号文件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二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4)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并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以其“查看下载情况”截图作为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依据,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统一上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3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及“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3月25日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