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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山数据产业园A塔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HBSJ-202604FJ-089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4FJ-08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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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小洪山数据产业园A塔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4-420106-04-01-74406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数融汇智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汉数融汇智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小洪山数据产业园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区域位于小洪山数据产业园A塔13F(半层)、15-22F,总建设面积约18917.36㎡,其中13层约1112.78㎡、15层约2225.56㎡、16层约2225.56㎡、17层约2225.56㎡、18层约2225.58㎡、19层约2225.58㎡,20层约2225.58㎡、21层约2225.58㎡、22层约2225.5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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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小洪山数据产业园A塔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采用交钥匙模式。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含部分主体结构改造)、报建、竣工验收、交付、配合完成结(决)算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范围:设计内容根据发包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含消防审查)、现场服务,以及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图编制等。 (2)施工范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最终施工内容以招标人确定的方案为准)以及配套设备及家具采购、垃圾清运、开荒保洁、甲醛检测、验收(含消防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本项目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他工作(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8-10 合同估算价:503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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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总工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天(含相关审批工作);施工工期85天。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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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基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项目和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中仅承担设计任务的认定为设计业绩,仅承担施工任务的认定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或改建工程)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和《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提供的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5)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监理业绩(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如未体现人员信息,可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或项目经理人员变更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和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或改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齐备,且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5)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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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27日至2026年07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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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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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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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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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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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