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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车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HBSY-202603FJ-00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21:57: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万通·车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HBSY-202603FJ-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3FJ-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通·车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7-420303-04-01-3828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安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十堰市安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发展大道万通工业园西侧。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万通·车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为一标段,本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新建7栋框架结构民用建筑(1#住宅楼23层、2#住宅楼22层、3#住宅楼18层、4#住宅楼18层、7#住宅楼26层、8#住宅楼26层、9#商业楼5层),总建筑面积约9.47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5.84 万平方米,独立商业建筑面积 0.85 万平方米,地下室(含人防)建筑面积 2.78 万平方米),以及1#、2#、3#、4#、5#、6#、7#、8#、9#楼的基坑土石方工程(土方量约 17 万立方米,含开挖、外运及弃置)、基坑支护及边坡挡墙工程;并配套建设万通·车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全部室外配套工程(含道路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约2.7万平方米))、售楼部和样板间装修工程、监控系统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备案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交房标准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工作;暨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负责施工验收、质保期内工程保修等各阶段工作,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万通·车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为一标段,“万通·车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为二标段,本标段为一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
合同估算价:25489.6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或③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①类似项目:投标人近5年(2021年04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类似设计项目:投标人近5年(2021年04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的设计部分);③类似施工项目:投标人近5年(2021年04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的施工部分)。 (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时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家单位提供)。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提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只允许 3 家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安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发展大道中路16号2幢14-5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9号中瑞领航城 4 幢临街商铺 4-1-10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全照东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陈昊、张睿涵、郑慧霞、郑峻峰
电话:
0719-8685748
电话:
0719-81061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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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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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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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4月01日
备注: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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