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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高新区高桥坝社会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ESZZ-202601FJ-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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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ZZ-202601FJ-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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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高新区高桥坝社会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 (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恩施州发改审[2024]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恩施土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恩施国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高新区六角亭街道高桥坝村恩利公路东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恩施高新区高桥坝社会停车场,项目用地面积113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服务用房一栋,设计为四层(地上3层,架空层1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324.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93.2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3689.1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136.25平方米;智慧停车场一个;人行天桥一座;安全通道(隧道全长约83m);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绿化、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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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其优化设计、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以及为申报相关债券所作出的对施工图设计阶段前设计内容的调整修改等)、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包括内容:(1)设计: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其优化设计、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以及为申报相关债券所作出的对施工图设计阶段前设计内容的调整修改等),完成图纸审查、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但不包含安全通道(隧道全长约83m)部分的设计内容。(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4.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4.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4.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3-1 合同估算价:53391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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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施工工期:33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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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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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施工总承包方为牵头人。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号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2):(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五年)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 “类似施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 “类似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任一方提供即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款号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条件之一即可【(1)或(2)】,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类似项目”、“类似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款号的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 “类似项目”;(2)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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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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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20至2026-02-0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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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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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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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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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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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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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